为进一步规范娱乐场所管理秩序,强化治安防控责任,切实加强对场所安全隐患和治安风险的监管。近日,西和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积极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与违规经营行为,为广大群众提供健康和谐的文化娱乐场所。
行动中,民警重点检查了歌舞、游艺、网吧、台球厅、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的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场所备案情况是否齐全;检查各场所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按要求进行视频的保存、场所是否有打架斗殴现象、场所内是否存在有偿陪侍等“黄、赌、毒”等情况;检查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正常运行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备案或者备案信息不全的场所,责令限期整改备案,确保应备尽备;针对部分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如灭火器压力不足、疏散通道被杂物占用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负责人立即整改。
期间,民警向各场所负责人强调了依法依规经营的重要性,要求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低俗文化,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积极的娱乐服务。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排查了各娱乐场所备案登记情况,净化了辖区娱乐场所的经营环境,提高了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文化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的报备规定主要涉及开业后的备案以及后续经营中的变更备案,具体如下:
开业备案:娱乐场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批准文件、许可证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变更备案: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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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治安大队
监制|李 宁
审核|武亚琼
编辑|郭 瑶
发布|西和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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